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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时间:2019-06-26作者:文章来源:国际教育学院浏览:

本网讯(通讯员 王权624-26日,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在广州举行。本届年会同时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第四届学术年会。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胡刃锋、院长姜长泓、副院长崔高健参加了会议。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开幕式上,大会主席、主办单位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代表大会组委会作题为《将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发展落到实处》的主旨报告。他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重要成就,顶层设计日臻完善,质量效益继续提升,专家队伍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中外合作办学必须主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林金辉强调,越是扩大教育开放,越要加强党的建设;他还重点分析了新形势下中外合作办学的四大政策取向:一是更加注重创新引领,二是更加注重辐射示范,三是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四是更加注重依法保障。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管培俊在致辞中他强调,中外合作办学具有自身的办学特点和发展规律,要切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研究,切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切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法理问题研究;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好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基本关系,把质量提升作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任务。

会议期间,承办单位暨南大学校长宋献中等十余位中外办学专家在会上作报告;800位代表分别在四个平行分论坛围绕年会主题及八个分专题进行研讨,50多位专家学者在分论坛作报告,代表们在互动交流环节踊跃发言,交锋学术、建言献策。闭幕式上,林金辉发表题为《加强科学研究,为面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中外合作办学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和政策支撑》的致词。

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最深层次也是最深入的表现形式。教育部对依法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行“行政审批制”,分别颁发机构“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有2431家,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占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大约55万人。合作对象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