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条件
国际教育学院依照学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进行推免。
二、推免原则
严格执行学校文件中制定的标准和学院的实施细则,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在学习成绩优秀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
三、推免办法
1.名额分配
基于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向各专业分配推免名额。各专业按教务处发布的学分绩点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推免。遵从学校向各学院分配名额的原则,学院各专业按学生人数所占百分比分配推免名额。
2.推免排序
申请推免的学生,推免名单按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专业进行排名,按序分配名额。
三、推免工作程序
1.成立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研究生的审核工作。
2.按照学校推免工作各项时间点的要求,将学校的相关通知、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学分绩点排名、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名额等,在学院公告栏张贴公布,让学生充分了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标准和工作程序。
3.学生根据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和条件,自愿报名,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长春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清单》《诚信承诺书》,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平均学分绩点高于获得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需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放弃推免资格说明表》。
4.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者的条件,初选参加面试学生名单。经过面试,确定并排序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名单。面试环节做资格审查,考查学生的政治思想及品德行为。
5.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将推免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学生如有异议,可书面报告国际教育学院(电话 85716068),报告请写明所属专业和真实姓名,以备核实。公示后确定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名单。
6.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7. 本细则解释权在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