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长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经国际教育学院经济困难认定评审小组以及各班级经济困难认定评审小组认定,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各位同学反馈,学院将做好保密工作。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
公示地点:国际教育学院网站
公示反馈地点及电话:国际教育学院南湖办公室1552室
电话:0431-85717363 17519121211
邮箱:312885319@qq.com
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