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高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校院两级国家奖学金的评比办法,因其他同学自动放弃国家助学金参评资格,现将国际教育学院增选的任志强同学作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在公示期间,各年级同学如对评选对象有意见,请以真实单位、姓名,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各年级同学反应的问题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将严格保密。
受理各年级同学意见的办公室电话:0431-8571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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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9日